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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婚在法律上行不通

2001-02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深圳30岁的张小姐在外企工作,她坦率地对记者说,我现在正在与男友试婚。因为我看到在现实生活中,许多夫妻没有多少感情,而是靠道德、义务、责任来维持,这不能不说是人性的悲哀。一个人只有在家庭生活中才能去掉人格的假面具,而试婚的过程会从根本上解决因误会而结合、因了解而分手的婚姻悲剧的发生。

然而,也有人反对试婚。28岁的公司财务人员刘小姐说,通过“试”而获得美满婚姻的是极少数,“试”而不婚是普遍的结局。三年前我与男友相爱后开始试婚,半年后他以我不温柔为借口提出分手。试婚失败后我也处过几个男朋友,但他们一听说我被人“试”过,便像躲避瘟疫一样地躲避我,使我至今也无法像试婚前那样抬起头来做人。

30岁的机关干部梁先生认为,有些人以害怕婚后性生活不和谐作为试婚理由,其实是在找借口。没有责任感的试婚只会导致性放纵,引发道德沦丧以及意想不到的社会问题。

深圳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野认为,如果承认试婚合法化,实质就是鼓励或认可婚前非法同居。而目前法律只承认正式的婚姻关系,对非法同居则予以否认并制裁。(《深圳法制报》2001.2.4王丽 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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